采購人:常州市公安局
項目名稱:常州市公安局新豐街派出所2025-2027年度辦案辦公用房租賃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新豐街派出所辦案辦公場地租賃即將到期,為保證新豐街派出所正常辦案辦公需要,繼續租賃相關場所使用。租賃期三年。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人民幣270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本項目地址位處新豐街中心地段,交通便利,硬件良好,作為新豐街派出所辦案辦公用房,符合基層派出所民警辦公和執法辦案實際需要,利于開展相關工作,突發事件便于及時出警,能充分發揮該房的社會效益。該房屋于2016年7月租賃至今,各方面均滿足常州市公安局要求,依據實際工作需要,無需重新裝修,且搬遷成本過高??紤]到本項目場地條件、安全保障、便捷與成本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專家組認為:位于新豐街派出所辦案辦公用房是本項目唯一適合場地,故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