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2025年度城區污水收集泵站相關設施設備維護更新等項目
服務范圍:溧陽市
服務要求:對蕪太運河、平陵、板橋浜、昆侖、清溪路等城區污水收集泵站相關設備和設施大修、更新改造、清淤等。
服務時間:造價累計達到項目預算金額,合同履行期限結束,最晚截止時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服務標準:
(1)泵站清淤。
供應商需清除干凈泵站污水收集池內淤積的污泥和雜物,清出的污泥需依法運輸到具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專業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供應商并提供處置單位出具的接受和處置報告。
(2)省中岔河臨時翻水泵及管道拆除后需按運輸到采購人指定地點,供應商提供詳細拆除清單。
(3)泵站建筑設施、管道大修改造需按相關設計方案實施,大修改造質量需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和采購人要求。
(4)泵站設備大修更新質量需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和采購人要求。
(5)需臨時應急搶修類任務,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要在30分鐘內快速到達現場進行作業,且必須滿足供應商對人員和所需機械設備的配備要求,并按采購人要求及時處理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