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法院法律文書簽印安全管控全彩色高速噴墨輸出印刷設備租賃項目
服務范圍:文書文印服務:提供法律文書文印正常運行所需要的全新設備、所有耗材和維修零配件、人工、備件、備用機以及電子簽章軟件的日常維護和升級服務。
服務要求:協助法院工作人員進行文印工作,并對法院文印設備硬件、軟件及電子簽章系統軟件進行預防性維護及故障排除,每周對項目中的硬件和軟件進行巡檢一次,建立維護維修記錄。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服務標準:成交供應商必須能保證對承印的材料承擔保密責任,不得外泄。